上海安高申宸院项目图文制作(框架)二次比选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0    浏览次数:2875

一、项目名称

上海安高申宸院项目图文制作(框架)二次比选,于202531910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东路7778号写字楼1108室会议室开选,经评审小组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 上海骄映图文设计有限公司(参选不含税报价:118544.55 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 上海质尘图文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参选不含税报价:119534.65 元);

   公示期: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4日下午500分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速联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905518539

二、异议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参选人的;

2、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参选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上海速联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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