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相关单位及人员列入黑名单事宜

发布日期:2024-12-30    浏览次数:1717

      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集团公司对行贿人联合惩戒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交控发〔202470 号)精神,以及《关于给予江金节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高速地产纪〔20242号)文件,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作以下处理:

一、涉及到行贿的单位和人员,列入黑名单3年(自20241230日至20271229日),名单如下:

1、王亚龙:安徽晨希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宏泰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创伟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三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邵长江:安徽赛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富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裕美华建设有限公司、天堂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徐灿兵:蚌埠中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4、杨志云:安徽月辰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金舟科技有限公司。

4、季松:上海拓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王诗群:安庆开发区长峰电缆销售处。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向江金节送礼品、购物卡,列入黑名单1年(自20241230日至20251229日),名单如下:

1、彭云:安徽见微知筑设计展示有限公司。

2、罗海鑫:安徽久诚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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