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梅陇社区03单元01-26-01地块住宅项目(除桩基工程)补充招标文件(一)

发布日期:2024-07-29    浏览次数:9569

时间:2024729

澄清如下(如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招标文件(一)不一致,以本补充招标文件(一)为准) 

本补充招标文件(),27条,共4页。具体如下:

一、澄清部分如下: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文件调整,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95340.19959万元,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明细以本补充文件提供的附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2.本项目补充提供CAD基坑围护、降水、支撑图、场地标高图、围墙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明细等,以供各投标人参考,具体下载链接详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yixvC5oPQ2uoRKtOf4iWg

提取码:6px8

3.本项目提供临时用地修建施工办公区生活区面积约22亩,拟定位置如下:


4.本项目地块南侧机场联络线地下结构不在本工程用地范围内。

5.规划梅南路施工时间未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明确回复,施工阶段不考虑南侧大门利用,在地块东侧开设2个临时道口,计划于2024年9月15日前开设

6.本项目售楼处为S5#楼,示范区为S5#楼及周边地库、下沉庭院和会所,样板楼层暂未确定。

7.本项目由招标人提供两根临时供水接驳管,一个DN100,一个DN50,位于地块东侧正中间;招标人计划在2024年9月15日提供临时用电,位于地块东北角施工箱变800KVA,现场东南角预留400KVA施工箱变,具体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2。

8.本项目整体开发,分三批次推售。

9.本项目预售节点要求主体结构施工层数以实际推售时政府预售要求为准,首批次须在2024年11月获取预售许可证。在保证完成“发包人工期节点要求表”中“完成日期”节点的前提下,“开始日期”及“周期天数”以发包人要求附件47要求为准。

10.本项目各批次所包含地库施工区域在中标人进场后根据招标人要求实施。

11.本项目结构总说明和建筑总说明中地下室内外墙墙体材料等级不同,以建筑总说明为准;当建筑总说明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报价,实际施工以发包人及设计单位确认的图纸为准。

12.本项目“建设设计说明”外立面不锈钢锚固钉数量以工程技术规范规定为准,请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相关费用。

13.本项目无“装配式建筑构件-预制夹心外墙板:保温材料及厚度:65mm 硬泡聚氨酯,保温板端部采用硅墨烯保温板”此类做法。

14.本项目无甲指分包,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外,另有材料暂估价表,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5.应急照明系统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其中预留预埋已列入清单项,其余在消防工程专业暂估价中。

16.户内配电箱和户内信息箱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非甲供,其他配电箱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7.本项目暂无甲供材。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检验的费用。

18.本项目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2.4,不参与竞争报价。

19.本项目按项包干的其他项目措施费在整体部分计取,按费率计算的其他项目措施费在各单位工程(除“其他工程”和“电梯工程”外)计取。

20.本项目发包人要求附件42 《报价要求》“奖惩措施:如未能完成首开区预售节点计划,抢工费用不子计取(按160万元扣除),同时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调整为“奖惩措施:如未能完成首开区预售节点计划,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7.5.3主要施工节点工期要求:“抢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投入,施工降效及夜间加班,管理人员投入等产生的所有抢工费用中)不予计取(按160万元扣除)”表述。

21.本项目“发包人要求附件43、44”中提供的新风机集采价格、电梯采购及安装集采价格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可自行报价,后期如存在变更,按此参考价作为调差依据,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0.4.1。如中标单位选用集采单位的设备,则按此价格签订三方协议,并按设备款1%计取采保费;如不选用集采单位的设备,采保费将不再计取,具体详见合同专用条款8.4.3。

2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 1.2.8 新风系统的限价编制无误,其中设备费参考发包人要求附件44。

23.本项目保理、供应链ABS/ABN支付方式无需承包人担保,承包人需与保理公司/金融机构单独协议,协议由协议双方商定

24.本项目质量目标除一次性验收合格外,其他质量创优目标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约定。

25.本项目业绩要求“承包承接过至少1个合同额不低于5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投标人企业业绩。

2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1.13.2 清单转固调整原则”条款不取消,按招标文件执行。

27.本项目发包人要求附件36《总包技术标准和要求》“1.3.3承包人应充分了解现场发包人所提供的临电、临水容量,当桩基及围护阶段临电、临水容量不足时,承包方负责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提供临时发电机、蓄水罐等)确保工程能正常进行,相关费用请在总包合同金额中考虑,后期发包人将不再增加费用”调整为“承包人应充分了解现场发包人所提供的临电、临水容量,当临电、临水容量不足时,承包方负责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提供临时发电机、蓄水罐等)确保工程能正常进行,相关费用请在总包合同金额中考虑,后期发包人将不再增加费用”。

 

 

 

上海安高梅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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