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高速横江府项目员工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5    浏览次数:890

(比选编号:B-GD2424-01-001)

一、比选项目

1.1项目名称:休宁·高速横江府项目员工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比选

1.2比选人:安徽高速通宁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类别:货物

2.2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滨江路与万松路交口高速横江府二期28#楼。员工食堂供应范围包括蔬菜、肉类、食品粮油等食材的采购供应,包装运输和装卸、二次搬运等全过程,详见比选文件及报价清单。

2.3 项目地点: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高速横江府二期28#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供货期限:1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3.1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法人(分公司参选的需同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总公司的授权证明)或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具有一个类似业绩

3.3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参选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3.5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比选,违反规定的,相关参选均无效,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为准。

3.6被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列入黑名单的参选人不得参选(以开选当日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网站http://www.gsdcgroup.com查询为准)。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比选。

备注:(1)关联关系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 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2)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菜品物料类采购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他证明材料以签发落款时间为准;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如不能明确反映出比选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业绩时间、金额、内容等),应另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审委员会不予认可。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选者,请点击本页面下方的“下载附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如对比选文件等有疑问的可以将疑问发至邮箱ww940731901124@163.com,比选人如对本次比选有澄清答疑将在本网站澄清答疑页面进行发布,请参选人随时关注。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58 9 30 分。

5.2参选文件递交的地点: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高速横江府二期28#楼3楼综合部

5.3无论任何原因,已经接收的参选文件均不予退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澄清答疑在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网www.gsdcgroup.com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安徽高速通宁开发有限公司

 址: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高速横江府二期28#楼综合部

联系人:吴工

 话:0559-2720201             

 箱:ww940731901124@163.com

  1. 下载附件: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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