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中央公园1#18#楼幕墙工程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02    浏览次数:10835

1.比选项目

1.1工程名称:高速·中央公园1#18#楼幕墙工程

1.2比选人:安徽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见证人: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合肥新站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类别:   工程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合肥市新蚌埠路与颖河路交叉口东南角。项目用地面积约68.46亩,总建筑面积约12万㎡。

2.3建设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新蚌埠路与颖河路交口东南角                               

2.4比选范围:高速·中央公园1#18#楼幕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干挂石材、铝板幕墙、钢结

构雨棚等的供货、安装、检测、验收及售后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清单图纸。

2.5资金来源:自筹。

2.6项目概算:100万元。  

2.7工期: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时间:20181113日;计划竣工时间:20181222日。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

3.1.1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3  近三年来具有1个类似业绩;            

3.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

3.2.1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本企业注册一年以上,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20171月后至少12个月,含20171月),需加盖缴费单位证明专用章;

3.2.2  近三年来在类似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参选人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了无行贿犯罪承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比选,违反规定的,相关参选均无效;

备注:

1)近三年:201511日至今;

2)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字盖章的完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完工验收证明载明的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其他证明材料以签发落款时间为准;

3)参选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18112日至2018115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高速·中央公园售楼部三楼成本部进行参选报名。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1171500 时 (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递交的地点:高速·中央公园售楼部三楼成本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gsdcgroup.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安徽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高速·中央公园售楼部三楼成本部 

联 系 人:郑工

    话:0551-62605321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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