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S1704地块项目3#楼局部精装修工程评选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8-10-18    浏览次数:10599

一、项目名称:包河区S1704地块项目3#楼局部精装修工程比选项目,于201810151100分在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包河区S1704地块项目办公区二楼会议室开选,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福建省禹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选报价:520709.90元);

第二中选候选人:鼎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选报价:535493.38元);

第三中选候选人:合肥永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参选报价: 516537.30元)。

公示期:自20181018日至20181019日下午1700截止。

比选参选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包河区S1704地块项目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983708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参选活动的正常进行。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选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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