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XZQTD193号、包河区S1704号、肥西[2017]8号、肥西[2017]9号地块景观设计单位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7-09-05    浏览次数:13182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XZQTD193号、包河区S1704号、肥西[2017]8号、肥西[2017]9号地块景观设计单位招标(招标编号:Z-GD0017-A1-09)项目,于201794900分,在安徽高速开元国际大酒店(合肥市合作化路88号)五楼永隆厅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01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朗石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02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朗石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怡境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03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怡境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朗石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易境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1795日至201797日下午1700截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5590508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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