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时代城项目高层住宅、独栋商业及A地块办公楼夜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6-05-25    浏览次数:162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速·时代城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东临包河大道,南起紫云路,北接福州路,西至华山支路,中间被嵩山路分成A、B两地块。项目用地面积202亩(准确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总建筑面积约60万㎡,是集高层住宅、高端办公及商业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项目。

本次夜景亮化工程招标范围为A地块1#~3#、5#~9#住宅共8栋住宅为17~33层高层建筑, 建筑面积约12.7万㎡;B地块10#~12#、15#~23#住宅,共12栋,为17~33层高层建筑, 建筑面积约24.4万㎡;AB地块独栋商业,共12栋,S1-S12#楼,总建筑面积约为1万㎡,为地上2层;A地块办公楼为21层高层建筑,建筑面积约9.2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Ⅰ标段为A地块住宅(1#~3#、5#~9#)、B地块住宅(10#~12#、15#~23#)及独栋商业(S1~S12#);

Ⅱ标段为A地块办公楼。

投标单位-标段必须全部参加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许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人两个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标段确定原则:两个标段的任一标段排序第一名与另一标段排序第二名的报价之和最低的分别为两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后分别与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并无条件与时代城土建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协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建过3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亮化工程(非市政工程);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本企业注册一年以上,投标人为项目经理交纳的社会保险(社保部门开具的拟派项目经理自2013年9月起至少12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4. 拟派项目经理2011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亮化工程(非市政工程);

5.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在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以提供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其它材料不予认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

(2)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已完工程须同时提供完工验收证明;

(3)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 月 5 日至 2015 年 1 月 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6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公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www.anhui-highway.com、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gsdcgroup.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高速公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和高铁路交口东北角省招标集团大厦

联系人:徐利、顾有纯

电 话:0551-62220245、62220242

传 真:0551-622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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