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XZQTD193号、包河区S1704号、肥西[2017]8号、肥西[2017]9号地块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单位招标评标结果

发布日期:2017-08-15    浏览次数:13946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XZQTD193号、包河区S1704号、肥西[2017]8号、肥西[2017]9号地块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单位招标(招标编号:Z-GD0016-A1-07)项目,于2017811900分,在安徽高速开元国际大酒店(合肥市合作化路88号)五楼永徽厅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01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2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杭州中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03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地平线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17815日至2017817日下午1700截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5590508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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